2005年12月2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变更合同约定仲裁发生争议按哪个算
    李先生问:
    我单位和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,合同中约定如产生争议,应到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,后来又签订了补充条款,约定如产生争议,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。对方因不支付合同价款,我方应向法院起诉还是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?
    本报作答:你单位应选择仲裁,你们后来签订的选择仲裁委员会仲裁条款,是对先前达成的向法院起诉条款的变更,应依变更后的条款为准。